分销发货跟踪
分销发货跟踪根据“总参数”à“客户”à“商品”优先顺序判断是否进行唯一码跟踪。商品进行唯一码跟踪,则单据明细只能使用“条码输入”录入明细,且不能编辑数量和手工删除明细。 分销发货业务唯一码跟踪流程如图所示: 图D-7 分销发货唯一码跟踪流程图
BSERP2_DRP唯一码控制跟踪
注意:唯一码跟踪的原则是针对发出方仓库进行唯一码跟踪,因此,若对发出方客户启用了唯一码的跟踪,则只在发货单的发出明细(即单据明细)、下游客户退货单的入库明细中进行应用。 流程说明举例: (1)若是总部发货,则判断顺序为:唯一码总参数是否启用—>商品唯一码是否启用。启用,则在总部仓库发出的单据明细、总部仓库收货的入库明细扫描时,进行商品条码唯一性的判断。否则不进行唯一码跟踪。 (2)若非总部发货,譬如:代理、分公司发货,则判断顺序是:唯一码总参数是否启用—>客户唯一码总参数是否启用—>商品唯一码是否启用。启用,则在发货客户仓库发出的单据明细、发货客户仓库收货的入库明细中进行扫描时,进行商品条码唯一性的判断。否则不进行唯一码跟踪。 (3)对于商店,若销售不需要进行唯一码跟踪,则商店客户不需要启用唯一码跟踪。 说明:唯一码跟踪的控制同采购进货跟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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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omw
2013-7-21 23:45:11